一、依據
(一)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二)嘉義市教育發展綱領。
二、目的
(一)建立以學校為核心,結合學群及社區之「校園本位品德文化」,建
立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進而確立校園優質文化之方向
與願景。
(二)增進學生對於品德之核心價值及行為準則,具備思辨、選擇與覺察
能力,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
(三)提升家長及社區對於品德教育之重視,以發揮家庭和社區教育之德
育功能,並期與學校教育產生相乘之效。
(四)增進教師品德教育專業知能,以落實品德教育績效,營造優質且有
利學生品德發展與溫韾關懷的學習環境。
三、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
(一)嘉義市品德教育核心價值係彙整各國中小學核心價值統整制訂為十
八個品德教育德目,藉由這些德目及行為規條的實踐,讓學生能由
內而外「存善心」、「修善身」、「發善行」,將品德教育從觀念
的內化,進而轉化為行為的實踐,以達到「止於至善」的最終目標
。
(二)嘉義市十八個品德教育德目為:孝順、感恩、樂觀、勇敢、尊重、
關懷、獨立、自律、正義、誠信、勤學、有恆、禮節、友善、服務
、合作、負責、勤奮。
四、具體實施策略
(一)研究發展:
1.學校成立「品德教育推動小組」,可邀集社會賢達、教師、家長
共同參與,擬定年度實施計畫,並納入行事曆中實施。
2.配合國教輔導團辦理生活、社會、藝文等領域教學融入研究,研
發品德教育、公民倫理教育融合課程,並進行教育宣導與辦理講
座發表。
3.舉辦品德教育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發表相關論文
,分享實務經驗,並進行雙向交流,以深入學校品德教育之發展
方向。
4.辦理學校本位之品德教育個案研究及研究成果研討會。
5.鼓勵教師研發品德教育課程與多媒體教材,及善用教育部、社會
公益團體研發之品德教育相關媒材,如錄影帶、多媒體、教案或
宣導小冊等,進行多元學習活動。
(二)師資培訓:
1.舉辦品德本位校園文化營造工作坊,鼓勵辦理品德教育相關師資
與人才培訓課程。
2.辦理各校推廣人員業務研討會,提供教師教學及行政上的資源。
3.鼓勵教師參加各教育機構舉辦在職教師品德教育相關知能培訓。
4.學校結合社區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品德教育相關培訓課程與活動
,並廣邀社區家長及教師參與。
5.辦理教師研習、觀摩會、研討會等,以培訓種子教師。
(三)推廣深耕:
1.全市性
(1)成立本市品德教育中心、建置品德教育網站、印製品德教育相
關文宣,以提供學校教師相關資源,提升品德教育教學效能。
(2)發展本市具全球化與本土化之品德教育核心價值,並落實學生
生活教育及體驗探索學習,以強化學生修身及行為準則。
(3)辦理全市品德教育工作成果宣導活動及座談會、示範教學觀摩
會及優良教案成果發表會。
(4)配合九年一貫課程,收集、研發品德教育課程與教材,融入各
領域教學。
2.國民中小學
(1)結合原有教育活動積極推廣品德教育。如:榮譽制度、模範生
表揚、服務學習等。
(2)每學期規劃品德教育宣導週,結合身教、言教及境教,以培養
學生將品德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
(3)利用朝會或週會時間廣邀專家學者進行全校性專題演講。於導
師時間及彈性應用時間,融合時事及生活教育引導學生建立正
確道德觀念。
(4)利用晨會或班會時間,以中心德目方式,使學生規劃討論有關
品德之議題,加強並導正學生對道德之觀念。
(5)與社區結合推動品德教育親職活動,宣導生活道德知識。
(6)辦理品德教育才藝競賽、壁報比賽、藝文比賽及有獎徵答等活
動。
(四)回饋分享:
1.建立品德教育自我檢核機制,檢視各級學校推動成效,並做實質
檢討及改進。
2. 獎勵品德教育相關研究與教學分享成效卓著者。
3.遴薦與表揚各國民中小學推展品德教育具有特色與成效之學校,
實施優良學校優先推薦參加訓輔有功人員表揚。
4.表揚及獎勵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之教師,與在品德行為及服務學習
等方面足以成為楷模標竿的學生,以作為校園典範,提供效法與
學習對象。
五、經費
所需經費由本市年度編列預算支應;另各級學校亦得運用年度預算支
應,或列入相關專案計畫申請補助。
六、期望與成效
(一)發展各校「品德本位校園文化營造」之特色,以營造品德教育優質
學習環境,並凝聚共識,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
,及校園優質文化之方向與願景。
(二)獎勵學校在既有基礎上,覺察與發展品德教育之特點,並配合教育
改革各項重點,統整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或潛在課程,以發揮言
教、身教、境教與制教等功能。
(三)增進各級學校學生對於當代品德之道德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具
有思辨、選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四)從參與童軍活動、做家事、生涯體驗及社會服務等活動的過程中,
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普世價值觀,落實生活教育及體驗學習
。
(五)推動學生行為教育,培養學生自律和自治的能力,落實學生對自我
及國家社會負責之認知教育,進而具有鄉土情、愛國心的健全國民
。
(六)經由學校之推動,宣導與推展家庭、社區與社會中之品德教育,以
提升家長與社會大眾之道德素養及品德教育知能。
七、獎勵與考核
(一)市政府
1.獎勵表揚致力推動品德教育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
及民間團體等,並推薦參加相關遴選表揚活動,將其經驗進行分
享與宣導。
2.將品德教育列入督學視導項目或校務評鑑中,並督導各校進行自
我檢核。
(二)各級學校
1.獎勵表揚致力推動品德教育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
及校內社團,並推薦參加相關遴選表揚活動,將其經驗進行分享
與宣導。
2. 建立學校推動品德教育之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
八、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得依本要點訂定學校品德教育之目標、核心價值與
具體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