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0:1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木包工業承攬嘉義市轄區小型綜合營繕工程規模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都建字第1085318196號函
法規體系:
都市發展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土木包工業承攬嘉義市轄内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 依中央主管機關機關規定,其承攬工
程之橋樑柱跨距為 五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 混疑土擋土牆高
度之規模範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高度:限十五公尺以下且棲層在四層以下非供 公眾使用建築物。
二、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限無附建地下室者。
三、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限三公尺以下。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