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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0:58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嘉義市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
民國 111 年 10 月 07 日
法規內容:
一、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申請財政部核發擴大鼓勵機關辦理促
    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以下簡稱獎勵金)支用事宜,特依擴大鼓勵機關辦理促
    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獎勵作業要點)第十點第四項規定訂定本
    原則。

二、本原則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以下簡稱財稅局)。

三、本獎勵金應專款專用,其運用應依促參獎勵作業要點第十點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辦理。

四、本府暨所屬機關辦理獎勵金之支用,應填具「申請表」,簽奉本府核准後,依預算程序納
    入支用單位(機關)相關工作計畫辦理。

五、本原則所需書表格式,由財稅局另定之。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