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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嘉義市政府。
二、修正「嘉義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法令專區-都市更新科」網站(https://urban.chiayi.gov.tw/News.aspx?n=3882&sms=11919)。
三、預告期間訂為14日。
四、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二)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三)電話:05-2294838轉133、134。
(四)傳真:05-2294841。
(五)電子郵件:11018@ems.chiayi.gov.tw。
(六)另載於「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法令專區-都市更新科」網站(https://urban.chiayi.gov.tw/News.aspx?n=3882&sms=11919)。
市長 黃 敏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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