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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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嘉義市各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發文機關:
嘉義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11.19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府教國字第1081518391號函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主
旨:
訂定嘉義市各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法規名稱:
嘉義市各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注意事項
內
容:
嘉義市各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注意事項
圖表附件:
嘉義市各國中小班級冷氣使用及維護注意事項-.pdf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