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營運移轉(OT)案履約管理小組組織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01515213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本要點依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指引訂定之。

二、本履約管理小組(簡稱本小組)應於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委託營運期間,就廠商履約情形
    進行管理、監督與審查等相關事項。

三、本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一)教育處處長兼任召集人。
    (二)教育處、體育場相關人員。
    (三)本小組得視個別會議性質,邀請外聘學者、專家與相關機關(單位)人員參加。

四、本小組任務為協助主辦機關辦理促參案件履約管理。

五、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

六、本小組會議之舉行,由召集人召開之,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其他小組
    成員擔任主席。

七、本小組會議,應有成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成員達半數之同意行
    之。

八、本小組成員應公正執行相關工作,如與廠商有利害關係,應即主動聲請迴避。

九、本小組運作所需經費得由嘉義市政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