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嘉義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1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1131553187號令
法規體系: 社政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嘉義市政府(以下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依法而為妥適
    及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以減少爭議及行政爭訟,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 
    準。 

二、違規事件依本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得斟酌個案情形,並敘明理由,依行政罰
    法規定, 酌予加重、減輕或免除處罰。 

三、本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