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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嘉義市遺址、古物、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組織設置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9 月 1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文資字第1085103125號函
法規體系:
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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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五日嘉義市政府府授文資字第 0950202030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函頒日實施
2.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府授文資字第1085103125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