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嘉義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辦理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處理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2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109年3月5日府社工字第1091603907號函
法規體系: 社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6年3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37771號令
2.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府社工字第1091603907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