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府財產字第1011302184號函頒
2、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府財產字第1041301080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5年5月30日府財產字第1051301542號函修正;
原法規名稱「嘉義市政府管有市有不動產處理閒置或低度
利用專案小組設置要點」修正為「嘉義市政府活化利用閒
置不動產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府授財產字第1075100635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府授財產字第1085103597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府授財產字第1155101345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