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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嘉義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鑑定施測辦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140961395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全文檔案:
嘉義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鑑定施測辦理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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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府教特字第10015144930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5年12月22日府教特字第1051518403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府教特字第1121519484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14年12月12日府教特字第1140961395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