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六日嘉義市政府府法字第 3684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三日嘉義市政府府法字第 79068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 16 條;並自九十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義市政府府法字第 0940070520 號
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110152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6 條條文;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6年11月21日府行法字第1061102799號令修正布第 7、16 條條文;並自106年12月16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