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四日嘉義市政府府教社字第 29935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嘉義市政府府法字第 0910116384 號令修
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嘉義市立文化中
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六日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1100250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2、7 條條文(原名稱:嘉義市文化局場地使用
管理自治條例)
4.中華民國105年12 月16日府行法字第1051102854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