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服字第 0910017272
號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服字第 0920007645 號
函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九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法字第 0930002084 號
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六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法字第 0940100287 號函
修正全文 5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嘉市稅法字第 09701
00738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原名稱:嘉義市稅捐稽徵處災害損失稅捐
減免及緩繳須知)
6.107年2月9日嘉市財服字第1071050092號函修正
7.110年9月2日嘉市財服字第110105038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