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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及緩繳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嘉市財服字第1101050389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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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服字第 0910017272 
  號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服字第 0920007645 號
  函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九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法字第 0930002084 號
  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六日嘉義市政府嘉市稅法字第 0940100287 號函
  修正全文 5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嘉市稅法字第 09701
  00738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原名稱:嘉義市稅捐稽徵處災害損失稅捐
  減免及緩繳須知)
6.107年2月9日嘉市財服字第1071050092號函修正
7.110年9月2日嘉市財服字第110105038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