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7年8月21日府教學字第0970082077號函修正第一條、第三條
2、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府教學字第1021501452號函修正第一條、第三條,原名稱「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學童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才藝育樂活動費用支用注意事項」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童課後活動
3.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府教課字第1091502468號函修正第三點
4.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府教課字第1111522698號函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原名稱「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學童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才藝育樂活動費用支用注意事項」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學童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藝育樂活動費用支用注意事項 」
5.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府教課字第1150953861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藝育樂活動費用支用要點」,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