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7年8月21日府教學字第0970082077號函修正
第一條、第三條
2、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府教學字第1021501452號函修正
第一條、第三條,原名稱「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
學童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才藝育樂活動費用支用注意事
項」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童課後活
動
3.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府教課字第1091502468號函修正第三點
4.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府教課字第1111522698號函修正第一點、第三點
原名稱「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學童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才藝育樂活動
費用支用注意事項」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學童課後活動暨寒暑假學
藝育樂活動費用支用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