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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嘉義市各區戶政事務所使用人臉辨識系統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5 月 0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民戶字第1121202599號函
法規體系: 民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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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府民戶字第1081201945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府民戶字第11212025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