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嘉義市政府八八府法字 95901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六日嘉義市政府八九府法字第 31513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嘉義市政府府法字第 092010141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溯自九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1101522 號
令修正第 1、3、6、7、11 條條文: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99年8月30日府行法字第0991101568號令修正「嘉義市立殯儀館
暨火葬場管理所組織規程」為「嘉義市殯葬管理所組織規程」並修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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